福建省闽清高级中学高考标准化考场双人课桌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
序号 | 标的名称 | 数量 | 标的金额 | 计量单位 | 所属行业 |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|
1 | 福建省闽清高级中学高考标准化考场双人课桌椅采购项目 | 1.00 | 453600 | 项 | 工业 | 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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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格承诺函 |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。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,应当根据投标(响应)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,无需提供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;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,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,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。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,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。(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: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、财务状况报告、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、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)。 |
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|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、工信部文件(财库〔2020〕46号)规定的中小企业采购。供应商须提供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,供应商填写的数据和信息要准确、真实、完整。供应商应认真对照《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统计局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[2011]300号)规定的划分标准,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(2017)》的通知(国统字〔2017〕213号)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,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。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、微型企业,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,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,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、戒毒管理局(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)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。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、微型企业,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,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,但须提供的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》。※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。 |
地点: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南平东路98号稻田创业小镇A3栋501
方式: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:购买纸质询价通知书的须办理报名手续;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询价通知书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、开户行、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,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,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询价项目名称、询价通知书编号、公司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手机、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(或传真)本公司或公司电子邮箱(396583294@qq.com)。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。
截止2026年6月17日09点00分(北京时间)前提交至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(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南平东路98号稻田创业小镇A3栋501)
地点: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(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南平东路98号稻田创业小镇A3栋501)
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| 代理名称 | 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| 地址 |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南平东路98号稻田创业小镇A3栋501 |
邮编 | 350001 | |||
帐户信息 | 开户名: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| |||
开户行: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南门支行 | ||||
账 |